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号召全体职工----全面领会公司将要推行的《工资协商制度》
2007-10-09
10月8日上午,公司工会委员会会议在15楼会议室举行,工会主席张宏德主持会议,党委书记廉斌到会讲话。
会议就公司年中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和实施工资协商制进行了学习、宣传和贯彻。
会议明确:公司已形成了《工资协商制实施意见》(草案),分公司经理座谈会还专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工资协商制的实施势在必行,必须全力推进,稳步实施。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协商制》,作为工会必须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正确面对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对待公司的工资改革。
会议要求:要正确理解工资协商制的意义。实施多年的系数工资制过分强调了职务的高低,难以体现责任的大小、绩效的优劣,不利于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要打破这一制约公司和谐发展的框框,建立和实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协商工资制,按照“分岗位、分责任、分绩效”定薪酬,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工资协商制是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广大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增强企业凝聚力,工资协商制是推进企业深层次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工资协商制的原则。工资协商制必将坚持三个方面的原则:1、市场化原则。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政策的要求,参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各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接轨,切实体现劳动力价值,强化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2、差异化原则。按岗位、责任、绩效拉开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员工的收入差距,在收入分配上向管理骨干、专业技术骨干等核心员工倾斜,向能力强者、绩效高者、贡献大者倾斜。3、激励化原则。员工工资收入与所在单位经济效益、资产价值挂钩,各单位的工资性总支出控制在收支比例范围内,各单位经营承包主体的工资收入随经济指标超减额、资产增贬值同比例上下浮动。
会议认为:要全面领会工资协商制的定位。工资协商制依据《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及各级政府建立工资协商机制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工资协商制是在明确员工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目标的前提下,企业(企业代表)与员工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办法等形成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协商制重点是以调动企业经营者、技术骨干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为主要目的,以岗位贡献、责任大小、绩效优劣为基本要素,定工资总额,不定人员编制,定浮动比例,不定职级工资,鼓励岗变薪变,提倡一岗一薪,彻底打破同一层次干与不干一个样,同一职级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资分配形式。
会议要求:要切实贯彻工资协商制的精神。目前集团公司推行工资协商制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工会将有义务做好这方面的调研、宣传、推进工作。一方面要借鉴成熟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要采纳广大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最终提出符合企业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工会委员和各级分工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沟通协调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要切实把实行工资协商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使每一个员工理解、吃透、并最终接受这一制度在公司的全面施行。
会议最后提出:要着力推进工资协商制的实施。在推进工资协商制的进程中,必定有不赞成、不支持、不配合等现象的发生,这是对工资协商不够理解,对内部改革不够适应形成的。作为工会,必须要做好政策的引导、制度的宣传、精神的贯彻工作,必须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从“改革、稳定、调整”的工作方针出发,切实推进新一轮工资改革进程。公司全体员工要从“构建大建总、创树大品牌、谋求大发展”的整体战略出发、从建设“通州建总模式”实现优势竞争力出发,把推进工资协商制作为支持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肩负企业使命的重任来担当,只有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配合,理解,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战略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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