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申请建筑节能改造
“冬天时,我家的暖气热得烫手,可是家里的温度始终升不上去。后来知道是因为我住的楼体不保温所致,我想问一下,如果想申请进行建筑节能的改造,该怎么做?都改造些什么?”昨天,在济南市建委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的现场,市民何女士打来电话询问。
对此,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即在建筑外墙、屋面增加保温层、外窗改为中空双玻塑钢窗或再增加一层窗户、楼梯间安装保温单元门;其次是对供热采暖系统进行热计量和温控改造;除此之外,还包括对换热站及管网进行热平衡改造。对围护结构已经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可只进行供热计量及温控改造和换热站及管网热平衡改造。
“既有住宅拟进行节能改造的,首先应以楼或小区为单元,动员全体业主们同意后,可由原产权单位或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供热公司、能源服务公司等作为组织实施单位,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财政局提出节能改造申请。其次,实施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住宅楼进行节能诊断,并出具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报市城乡建设委墙改节能办审核,符合改造要求的将被纳入年度改造计划。”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除了可申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奖励补助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原则上由原产权单位和居民分担。居民承担部分主要用于节能门窗、散热器等自身产权部分的更换改造,居民承担的费用可由个人凭交费凭证及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按交费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节能改造的,单位也可以出资,可从原法定公益金中列支。房屋产权人可以按规定程序支用住房维修基金,用于既有居住建筑共有部分的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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