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作出关于向周江疆同志学习的决定
7月3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联合发文,作出了关于向周江疆同志学习的决定。
周江疆同志是集团公司十分公司副经理。2012年7月2日凌晨40分许,位于烟台开发区的公司租用的宿舍楼突发火灾。周江疆两入火场救出10名员工,而他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年仅28岁。
周江疆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齐鲁晚报》、《新华网》、《人民网》等几十家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为这名英雄的典型事迹给予称赞。
周江疆同志舍己救人,用生命维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展示了当代青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崇高的精神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他是通州建总争当“优秀建总人” 的优秀代表,是集团公司上下学习的先进典型。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联合决定,号召在全公司内广泛深入开展向周江疆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周江疆,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崇高品德;学习他忠于职守、关爱员工的敬业精神;学习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团结同志、乐于助人的无私情怀;学习他勇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特别在生与死的危急关头,他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生命谱写了人间大爱,展示了一个平凡人不平凡的精神境界,他年轻的生命刻画了英雄壮举的高大形象。周江疆同志无愧于部队的“预备役军人”;无愧于公司的“奉献员工”;更是无愧于社会的“道德模范”。
决定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向周江疆同志学习活动的现实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要认真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要紧密同贯彻落实公司年初各项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同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同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周江疆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为推进企业持续稳健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要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紧密结合,着力形成崇尚道德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道德自觉,提升道德境界,引导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各自岗位上恪守职责、勤奋工作、勇作贡献,以新的作风、新的业绩、新的姿态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7月4日,公司党委还决定追认周江疆同志为中共党员,并按组织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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