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目标

2013-10-31


  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

  公共交通

  ●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道路、桥梁;

  ●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

  ●力争完成对全国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设市城市应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

  二、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力度

  市政地下管网

  ●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

  ●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

  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

  ●全国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质达标双目标;

  ●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电网

  ●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

  ●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

  ●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左右。

  四、加强生态园林建设公园

  ●确保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

  绿地

  ●设市城市至少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