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改制企业如何发扬民主作风
首先、决策要科学。第一,重大问题的决策。面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先民主再集中,决策前要注重调研,请教专家,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第二,职工利益的决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要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密干群关系,减少上下矛盾。第三,一般问题的决策。一般问题的决策决定也要尽量形成民主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在决策每项问题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发挥好集体的功能,促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其次、评议要公正。第一,要经常性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广大干部职工要进行季度、年度测评,对测评末位者要实行谈话制度,并限期整改。对党委班子要进行两年一度的民主评议,通过一定的形式,对班子成员进行德、能、勤、绩评议,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并提出整改措施。第二,要对广大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各级基层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党员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年度每个党员都要对照细则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进行三个层次,即自评、小组评、支部评。对评议结果要严肃对待,优秀的要表扬鼓励,不合格的要实施谈话教育。第三,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公司党委也要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在会上要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对自已的缺点进行剖析,也要对他人的不足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做到会前把评议内容和范围提前告诉班子成员,会后对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再次、考核要公开。第一,提拔和使用干部,考核要公心。提拔和使用干部要按照《公司法》聘用干部程序进行,党内干部要按组织程序进行,同时必须要经过严格考核,即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培训教育等形式,做好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在考核过程中要公开、民主,实行“阳光操作”,切实把真才实学的人提拔到适合的岗位。第二,培养和发展党员,考核要公示。各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实行公示制度,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情况反映,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第三,年度责任指标,考核要公正。对各单位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考核;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分析客观原因,又要考虑主观因素。对指标的考核要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要出于公心、公平、公正。 最后、监督要严格。第一,发挥监督机制作用。企业改制后,监事会要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好有效监督,职代会要继续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做好职能范围内的监督。要加大企务公开力度,实施干部监督制度,推行相互监督办法,以填补存在的监督空隙,杜绝监督的措施软弱,防止监督的警惕性放松。第二,加强党内监督力度。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工是否违反党纪法规进行有效监督,党小组重点对所属的党员实行监督,广大党员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实行监督,通过监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交班子讨论,并实施诫免谈话,严重的要按党纪法规处罚。第三,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除企业不拟公开的内部事务、商业机密外,要尽量让职工群众更多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公开工作程序,使职工参与到企业监督管理中来。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领导与职工对话制度,使职工不断扩大监督途径。同时财务要公开,企务要公开,使成本费用、企业营运接受职工、股东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是决定性力量,民主越广泛、群众发动越充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就越有力。
首先、决策要科学。第一,重大问题的决策。面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先民主再集中,决策前要注重调研,请教专家,要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和建议。第二,职工利益的决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要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密干群关系,减少上下矛盾。第三,一般问题的决策。一般问题的决策决定也要尽量形成民主氛围。各单位、各部门在决策每项问题时,要广泛征求意见,发挥好集体的功能,促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其次、评议要公正。第一,要经常性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广大干部职工要进行季度、年度测评,对测评末位者要实行谈话制度,并限期整改。对党委班子要进行两年一度的民主评议,通过一定的形式,对班子成员进行德、能、勤、绩评议,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并提出整改措施。第二,要对广大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各级基层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党员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年度每个党员都要对照细则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进行三个层次,即自评、小组评、支部评。对评议结果要严肃对待,优秀的要表扬鼓励,不合格的要实施谈话教育。第三,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各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公司党委也要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在会上要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对自已的缺点进行剖析,也要对他人的不足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做到会前把评议内容和范围提前告诉班子成员,会后对班子成员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再次、考核要公开。第一,提拔和使用干部,考核要公心。提拔和使用干部要按照《公司法》聘用干部程序进行,党内干部要按组织程序进行,同时必须要经过严格考核,即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培训教育等形式,做好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在考核过程中要公开、民主,实行“阳光操作”,切实把真才实学的人提拔到适合的岗位。第二,培养和发展党员,考核要公示。各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实行公示制度,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情况反映,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第三,年度责任指标,考核要公正。对各单位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既要有定量考核,又要有定性考核;既要看经济效益,又要看社会效益;既要分析客观原因,又要考虑主观因素。对指标的考核要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要出于公心、公平、公正。
最后、监督要严格。第一,发挥监督机制作用。企业改制后,监事会要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好有效监督,职代会要继续发挥好民主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做好职能范围内的监督。要加大企务公开力度,实施干部监督制度,推行相互监督办法,以填补存在的监督空隙,杜绝监督的措施软弱,防止监督的警惕性放松。第二,加强党内监督力度。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工是否违反党纪法规进行有效监督,党小组重点对所属的党员实行监督,广大党员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实行监督,通过监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交班子讨论,并实施诫免谈话,严重的要按党纪法规处罚。第三,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除企业不拟公开的内部事务、商业机密外,要尽量让职工群众更多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公开工作程序,使职工参与到企业监督管理中来。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领导与职工对话制度,使职工不断扩大监督途径。同时财务要公开,企务要公开,使成本费用、企业营运接受职工、股东的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是决定性力量,民主越广泛、群众发动越充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就越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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